台中市北屯區大坑國民小學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游泳教學計劃
一、 依 據:
(一)本校校務發展計畫。
二、 實施目標:
1、提昇學生游泳能力。
2、養成學生親水能力。
3、養成學生游泳運動習慣,豐富學生休閒運動內涵。
三、 實施時間:每學年度3-4月上課時間。
四、 實施對象:4-5年級學生。
五、 實施原則:
1、 鼓勵原則:本計劃推動以鼓勵學生參加為原則不得強迫,並取得家長之同意書。
2、 安全原則:凡有心臟病、癲癇、高血壓者避免下水,家長有義務告知教師或教練。
六、 實施要項:
1、 學校成立『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推行小組』。由校長、家長會長、三位主任、班級導師、相關行政人員,所組成。
(一)本校校務發展計畫。
二、 實施目標:
1、提昇學生游泳能力。
2、養成學生親水能力。
3、養成學生游泳運動習慣,豐富學生休閒運動內涵。
三、 實施時間:每學年度3-4月上課時間。
四、 實施對象:4-5年級學生。
五、 實施原則:
1、 鼓勵原則:本計劃推動以鼓勵學生參加為原則不得強迫,並取得家長之同意書。
2、 安全原則:凡有心臟病、癲癇、高血壓者避免下水,家長有義務告知教師或教練。
六、 實施要項:
1、 學校成立『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推行小組』。由校長、家長會長、三位主任、班級導師、相關行政人員,所組成。
2、 開辦體育課游泳教學:於學期上課當中,彈性調整課程。
5、 能力檢:於課程結束時,由教練辦理學生游泳能力檢定,頒發游泳證照,並統計學生游泳能力。
6、游泳教練:由游泳學校聘任合格教練並依學生游泳能力分級授課。
5、 能力檢:於課程結束時,由教練辦理學生游泳能力檢定,頒發游泳證照,並統計學生游泳能力。
6、游泳教練:由游泳學校聘任合格教練並依學生游泳能力分級授課。
※分級項目
等 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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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證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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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級(海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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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在水中拾物2次。
2.
蹬牆漂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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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級(水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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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打水前進
2.
游泳前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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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級(海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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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前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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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級(海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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仰、蛙、蝶、捷任選一式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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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級(旗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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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選二式,持續游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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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強化游泳教學知能:鼓勵教師參加游泳教學、水上救生等研習會。
七、 游泳上課要點:
1、 與民間合格游泳學校簽約。
2、 交通載送;由游泳學校派遊覽車負責載送學生,前往游泳池。
5、 服裝:一律戴泳衣、泳帽。
6、 公共衛生道德--禁止在泳池內小便。
8、 禁止在泳池邊追跑嬉戲,或惡作劇推人。
1、 與民間合格游泳學校簽約。
2、 交通載送;由游泳學校派遊覽車負責載送學生,前往游泳池。
5、 服裝:一律戴泳衣、泳帽。
6、 公共衛生道德--禁止在泳池內小便。
8、 禁止在泳池邊追跑嬉戲,或惡作劇推人。
八、 注意事項:
1、 救生員:游泳上課或訓練時,現場必須備有救生員,以備萬一。學校可委聘該游泳池的救生員擔任。
1、 救生員:游泳上課或訓練時,現場必須備有救生員,以備萬一。學校可委聘該游泳池的救生員擔任。
九、 經費概算:需新台幣拾萬陸仟元正,由2688專案補助。
十、 預期效益:
1、 能達到教育部之標準,會游泳之學生比例提昇15%。
2、 提昇學生游泳能力及自救能力。
3、 提昇學生健康品質並將游泳作為休閒活動及終身運動之比率提高。
1、 能達到教育部之標準,會游泳之學生比例提昇15%。
2、 提昇學生游泳能力及自救能力。
3、 提昇學生健康品質並將游泳作為休閒活動及終身運動之比率提高。
十一、 本計劃經校長核定,並報府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